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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0-06-21 阅读:

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进我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充分调动研究生从事科研工作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博士、硕士研究生潜心开展高水平原创性研究,全面 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决定设立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 项目,并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以下简称“优培项目”) 是我院提升研究生 人才培养质量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在博士、硕士研究生中选取少数优秀学 作为培育省级、高水平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候选人,进行重点资助和培养, 以切实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其目的在于推进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探索优秀博士  (硕士) 学位论文的培育机制。

优培目分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 (以下简称“优博项目”) 和优秀硕士 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以下简称“优硕项目”) 两类,用于资助优秀研究生开展创 新性科研研究,促进高水平学位论文的产生。项目评选按“科学公正、注重创新、 严格筛选、宁缺毋滥”原则进行,重点考察研究生创新研究能力和预期学术成果。

二、优培项目遴选条件

1 、本院在读的一、二年级优秀博士生 (不含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的博士生)、硕士研究生 (不含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生),思想品 端正,学风端正,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优秀,加权平均 成绩 80 分以上。


2 、科研能力强,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创新潜质,能够严格遵循学术道德 和学术规范,前期有一定的成果积累

3 、学位论文选题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书经学 院专家评价为优秀,具有优秀学位论文培养潜质。选题来源于导师在研国家课题 或省部级课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 、从接受资助到毕业,科研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半的研究生。

三、项目候选人选拔程序

优培候选人每年 3 月遴选一次,实行由研究生个人及导师联合申请、学院 评、专家组答辩的遴选机制。优培项目资助名额为博士研究生 名,学术硕士 5 人,专业硕士 10 人。

人申请。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提交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请表、盖章的已修课程成绩单、已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及其他证明能做出优秀 究生论文的书面材料。

2学院初评。学院组织专家对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书进行严格评审, 按指标数按 1.5 提出推荐人选。

3 、专家组答辩。学院组织专家组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再次评议。主要对申 请人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基础、研究能力、学位论文选题和研究状况、 最终获得高质量学位论文的可能性等情况进行考查,初步确定优培候选人和优培 项目,并报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最终确定。

四、项目资助经费

对于入选的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学院将给予科研经费资助。

1 、资助经费:优博项目2 万元/项,优硕项目 1 万元/项,培育经费从学科建 设经费或学院发展基金中列支。

、研究生优培科研经费按学院单独建账,由研究生本人使用,学院审核。

3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研究生学习培训,开展学位论文工作所产生的文献查

、出版费、图书资料、复印打印、社会调查调研、研究数据购买,参与国内国

际重学术会议的差旅费等,在规定时间内按计划使用经费。

4 、经费分三次拨付,立项和中期考核后分别拨付 20% 30% ,结项合格后 拨付 50%


五、项目管理和考核

( 一) 项目管理

立优培候选人的业务档案。业务档案包括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 书、议意见、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中期考核表、发表学术论文、 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培训记录、获奖记录和研究生学位论文等。

() 中期考核

每年 月对优培候选人进行中期考核。优培候选人填报《研究生优秀学 文培育项目中期考核表》主要由导师对研究进展、工作论文或已发表学术论文、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其中,优博培育人的工作论文应具有一 级期发表潜质,学硕和专硕的工作论文应分别具有 CSSCI 期刊和北大核心期 发表潜质。学院将根据导师评价结果,分别做出继续或终止资助的决定。

若导师主持的中期考核顺利通过,但研究生毕业时未能达到优培项目结题 果要求的,则该导师指导的研究生下一年度将停止申报优培项目 年。但同一导 指导的优博和优硕培育项目之间平行进行,互不影响。

() 结题程序及条件

1 、结题程序

优培候选人应在论文答辩后及时填写《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结题 告》, 申请项,经导师、学院审核同意后提交。总结报告需附已经发表学术论 文复印件、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培训记录、获奖记录、研究生学位论文及盲评 绩、答辩成绩等。

2 、结题条件

培育期满,达到以下条件的,方能结项

(1)  发表成果要求

优培候选人在培育期间应完成以下发表成果要求,发表论文中应注明“浙 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资助”。结题成果必须正式发表, 须在研究生院规定的优秀论文评选截止时间之前见刊。

 

博士研究

在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篇,或特级期刊论文 

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CSSCI 发表学术论文 

 


上述发的学术论文均须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 (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 为第二作的,视同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且均须以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为第 署名单位。

(2)  学位论文要求

资助研究生撰写的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全部良好以上且至少有一个优

,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为优秀。

专硕文若能入选 MPAcc全国优秀论文可以免除第(1)条发表成果的要求,

接认定为满足结题条件。

未达到述结项要求的,将不予拨付项目余下的 50%的资助经费。

六、其他事项

1 、受资助研究生,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完成项目研究的,研究生本人和导 师应提出终止资助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方可终止项目研究,并报学院备案,剩 的资助经费需退还学院

2 、受资助的研究生如出现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应返还资助 费,学院终止项目资助,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 、受资助硕士生若中期选择为硕博连读生的,可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继续 项目研究,原则上应在博士一年级完成优硕项目并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

、优硕项目验收合格的硕博连读生可再申请优博项目资助

优秀博士、硕士论文培育项目管理办法报研究生院备案。

管理办法由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 2020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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