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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关于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的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22-12-27 阅读:

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关于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的奖励办法

 

 

 

全国计硕士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是在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 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联合多家培养单位共同发起、定期组 织开展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为进一步规范会 计硕士 (MPAcc) 专业学位教育的教学管理工作,激励学员的创新意 识,培养学员的创新能力,确保培养质量,充分展示教育成果,不断 扩大社会影响,会计学院拟对荣获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 文进行如下奖励。

1   学生参与并荣获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学

奖励 10000 元。

 

2、   指导学生荣获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的指导

老师,参照学校最新科研奖励标准,享受学校给予的 0.5 分科研分值奖励,学院不再给予额外奖励。

 

 

计学院

 

 0 二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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