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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添增励志教育基金”奖项设置及评选评审 管理办法 (试行)
发布日期:2021-06-27 阅读:

浙江工商大学添增励志教育基金奖项设置及评选评审 管理办法 (试行)

 

 

我院校友罗显志为回报母校,捐资设立浙江工商大学“添增 教育基金”。添增励志教育基金旨在支持、感恩在教书育人 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师,并表彰、鼓励奋发向上的优秀学子。 《浙江工商大学“添增励志教育基金”捐赠协议书》,决定 院设立“添增励志奖教金”和“添增励志奖学金”。为了规 教金和奖学金的奖项设置,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评选评 特制定会计学院“添增励志奖教金”和“添增励志奖学金” 评选评审管理办法如下:

一、添增励志奖教金

( 一) 奖励对象、奖励标准

1、“添增励志奖教金”奖励对象为会计学院青年教师 ( 博士毕业入校工作 10 年内)和班主任,获奖教师分别授予会计 学院“优秀青年教师” 、“优秀班主任”称号。

2、添增志奖教金每年度评选一次,每次评选 5 名获奖教 其中,青年教师 3 名;班主任 2 名。

3、添增励志奖教金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奖 励标准为 5000 元/人。

(二) 申报评选条件


1“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条件。

(1)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学校 章制度,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 务,符“四有好老师”标准,坚持做学生的“四个引路人”, 自觉践行“四个相统 ”。

(2) 参与评选优秀青年老师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贡献,在青年教师教学创新大赛、 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课程思政”微课等比赛中获校级以上荣誉;

在科学研究中获得突出成绩,取得高层次科研成果,获得 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在一级期刊公开发表学科相关学术论 

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各类学生在科技竞赛、专业竞赛中 省级以上 (含省级) 奖项;

④积开展教学创新,面向本科生、研究生开设学院新课;

在学院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或积极参与 学院专项工作业绩突出

2“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 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发挥教师的优势积极开展学 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职业 观,成为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 参与评选优秀班主任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重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 能力,班级学生在科技创新竞赛中荣获校级以上 (不含校级)  次居学院同年级班级前列;

指导班集体建设工作,注重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班级学生


在文体等竞赛中荣获校级以上 (不含校级) 荣誉人次居学院 级班级前列

指导学生开展职业规划,所带班级学生考研深造率或就业 名列学院前茅,实现高层次就业;

④有效化解班级安全稳定隐患,对维护学院安全稳定起到示 范作用。

(三) 申报及评审

1、 由教师本人向学院办公室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

请,或经教师所在系室 (或班主任经学生工作办公室) 推荐, 《浙江工商大学“添增励志奖教金”申报表》后,学院办公室 或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初审;

2、学院办公室或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初审结果进行汇总,提 交学院党委扩大会议 (邀请学院优秀教师代表) 审定,评审时 请罗显志校友参会 (或征求罗显志校友的意见) 

3 申报评审工作每年 4-5 月份进行。

4、罗显志校友 (或其代表人) 向获奖教师在学院“领航财 ”颁奖典礼进行公开表彰

5、本奖项与学院其他奖教金奖项 6 年内不重复申报。

二、添增励志奖学金

( 一) 奖励对象、奖励标准

1、“添增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会计学院在校本科生、

研究生。

2、添增励志奖学金每评奖年度评出 5 名获奖者,授予“添 增励志优秀学生”称号。

3、本奖每年度评选一次, 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奖


金奖励标准为 5000 元/人。

(二) 申报评选条件

申请“添增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各方面表现良好。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奖年度较上一评奖年度的综合素质评价或课程成绩排 升幅度在30%以上,取得明显进步;

连续两个评奖年度,综合素质评价或课程成绩排名保持在 班前 5 名;

③大学生各类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或金奖) 及以上奖项; 或参加 ACCA 统考获得全国前三的学生。

(三) 申报及评审

1、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院学生作办公室提出申请, 《浙江工商大学“添增励志奖学金”申报表》,经辅导员或 班主任初审,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复核。

2、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复核情况提交学院党委会扩大会议( 请优秀教师代表参会) 审定,评审时邀请罗显志校友参会 (或 显志校友的意见) 。

2 申报评审工作每年 4-5 月份进行。

3、本奖项与学院其他奖学金奖项不重复申报。

三、发布获奖名单及表彰。

1、经学院党委会扩大会议审定,学院发布文件表彰获奖教 师名单及获奖学生名单。

2、罗显志校友 (或其代表人) 向获奖教师和学生在本学院


“领航财会”颁奖典礼进行公开表彰

、本办法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党委 2021 年 6 月 21 日


度会计学院“添增励志奖教金”申报表

姓名

 

 (室)

 

 

报类别

  ) 优秀青年教师           (   ) 优秀班主任

主要先进事迹

 (室) 意见

院党委意

 

 

 

 

 

 

 

 

 

 

 (室) 主任 (签名)

    

 

 

 

 

 

 

 

 

 

 

党委 (盖章)

   

 

 


度会计学院“添增励志奖学金”申报表

 

姓名

 

 

 

 

 

 (党) 

 

 

先进事迹 (附相关证明材料) :

级辅导员意见:

 

辅导员 (签名)

    

生工作办公室意见:

 

 

办主管 (签名)

    

院党委意见

 

 

党委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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