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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立信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修订)
发布日期:2022-05-29 阅读:

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立信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修订)

为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激励学生提高 的专业知识能力,浙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在我院设立  “立信奖学金” ,特制定本办法。

、奖学金对象、奖励标准及设立期限

1“立信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会计学院全日制普通本 生、研究生。

2、“立信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学金 2 000 元/人、二等奖学金 1200 元/人、三等奖学金 800 元/人。 根据捐资方要求,奖励人数男女学生均衡,其中男生不少 40%,获奖总人数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3、“立信奖学金”每评奖年度评选一次, 向获奖者颁 奖金和“立奖学金证书” ,年奖金总额为 3 万元。

 申报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 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

2、学习勤奋,专业知识扎实,具有一定的实践应用能 

3、有较强的综合素质能力,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 级学风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

4、其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优先评选:

(1) 曾参加立信浙江分所举办的学生活动,并积极宣 信会计师事务所企业文化的;

(2) 在立信事务所实习 15 天以上并考核合格的;

(3) 已被立信浙江分所录用签协的学生。

5、申报学生符合申报条件 1-4,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评审时可优先排序:

(1) 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一篇以 上的;

(2) 在“希望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业计 竞赛、“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的;

(3) 浙江省财会信息化竞赛或其他学科竞赛成绩特别 优秀的;

(4) 专业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

(5) 担任学生干部满 1 年以上,工作表现出色的;

(6) 在各项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7) 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表现突出的;

(8) 参加 ACCA 全球统考,F 阶段累计总成绩列年级前 三名或单科成绩位列学院第一。

(9) 在各项活动中为学校和学院争得重大荣誉的。

 申报程序和评审管理办法

1、由学生本人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会 计学立信奖学金申报表》,经辅导员推荐,院学生工作办 公室审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讨论审定,报浙江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同意后正式发文

2、 申报评审工作每年五月份进行。

3、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党委、行政领导和院学生工作 室组成。

四、本评选办法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操作,负责 

五、本办法自 O 二二年五月起执行。

 

 

 

 

 

 

 

 

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党 2022 年 5 月 27 日


会计学院     年度立信奖学金申报表

 

姓名

 

 

 

 

 

 (党) 

 

 

 

申报奖项等级及 件摘要

 

主要先进事迹 (附相关证明材料)

上年综测名次

 

智育成绩

 

智育名次

 

育成绩

 

育名次

 

育成绩

 

班级意

院意见

 

 

 

 

 

 

 

 

辅导员 (签名)

      

 

 

 

 

 

 

 

 

学院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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